寿光天一牧业有限公司 年出栏商品猪13万头猪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寿光天一牧业有限公司

年出栏商品猪13万头猪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出栏商品猪13万头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寿光天一牧业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2000万元

建设地点:寿光市台头镇北孙村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2032m2,总建筑面积29192m2,其中10栋标准化猪舍24540m2,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4652m2。项目设计年均存栏生猪14141头,年出栏110kg育种猪(母猪)42000头,70kg育成猪(公猪)42000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产生的夏季水帘用水、消毒清洗用水及绿化用水,全部蒸发耗散。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猪尿、猪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猪舍的猪粪尿、堆粪场的粪便及猪粪尿处理过程中挥发的恶臭气体、饲料加工粉尘、沼气发电机组沼气燃烧产生的废气;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排风扇、水泵及猪只叫声等;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便、病死猪及分娩废物、防疫医疗废物、饲料废包装材料、沼液、废脱硫剂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夏季水帘用水、消毒清洗用水及绿化用水,全部蒸发耗散;对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发酵后只有沼液产生,无沼渣。产生的沼液用于厂区周边农田施肥。

废气:猪舍、堆粪场、发酵池、三级沉淀池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经过生物滤塔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则有组织排放的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饲料加工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沼气发电机组尾气经低氮燃烧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尾气排放均可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噪声:经采取优化设备选型、设置防震减振和隔音设施、增加绿化面积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影响较小;

固废:猪粪便采用好氧发酵堆肥工艺用于生产有机肥;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委托寿光市金盛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防疫医疗废物属于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饲料废包装材料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沼液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废脱硫剂由供货厂家全部回收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寿光网查询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询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寿光天一牧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总

电 话:0536-5299099

邮寄地址:寿光市台头镇北孙村

邮 编:262735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编制单位:寿光市华蕴汇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洛城全福元中心A座

联系方式:0536-5228572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寿光天一牧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生猪养殖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