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筑牢企业复工复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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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日报全媒体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根据山东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和潍坊市委、市政府要求,近日,我市下发《关于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就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要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准备工作。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报镇街区审核同意后,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专抓专靠、其他责任人分工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防护物品和消杀用品。企业复工前,要至少储备使用5天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资。要设置隔离室,购置应急装备,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提前对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消杀。复工后要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所有区域进行消杀防疫,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意见》提倡复工复产企业多用本地职工,对外地职工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职工可延后返岗,经重点疫区职工一律暂缓返寿。各镇街区要组织辖区内的复工企业提前制定用工计划,提前报市人员核查组和市交通重点节点组备案。企业要确定好外地职工返寿时间和地点,并与市交通重点节点组搞好对接。

企业要组织所有返岗职工健康查体、测量体温,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要组织返厂职工直达本厂,寿光以外职工要第一时间扫描外来人员登记系统“二维码”,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潍坊市以外职工返厂后,由企业组织查体,集中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隔离结束后再组织健康查体,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要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同时,复工前,企业要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由镇街区、各部门出具核查意见,达到安全、环保要求,方可复工生产。

《意见》要求,要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每个厂区原则上只留一处出入口,并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要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严格职工班前班后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企业要对职工餐厅每天至少全面消毒一次,重点区域消毒两次以上,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盒饭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减少单班在岗人数。

企业复工复产后,在疫情结束前,不召开职工大会,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企业职工严格执行各级疫情处置领导小组规定,下班回家职工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设立有奖举报电话,职工之间相互监督。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防护口罩并检测体温。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及时提供企业防疫防控信息。

《意见》强调,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要与属地镇街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要与职工逐一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出行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

镇街区是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将企业防疫与地区防疫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成立专门督导组,对行业内企业复工情况进行巡检抽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