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流程强化服务 为经济社会发展 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寇振彤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潍坊及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和阻击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全体干部职工奋战在一线,把“主动担当、勇于奉献、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确保打胜仗”的市场监管精神融入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通过多项措施全力保障群众供应、维持市场秩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以使命和担当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近期,国家、省、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可网上办理许可证延期。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

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限。个体工商户报送2019年度报告时间由6月底之前延长到今年年底。

延长健康证明有效期限。疫情期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顺延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

行政许可实行“不见面审批”。市场监管领域的各类行政许可实行在线指导、在线受理、在线审批、证件文书免费寄递,取消纸质申请材料,实行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对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变更或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暂不现场核查,实行告知承诺发证。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凡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则上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移出条件的,及时做出移出决定;对因地址失联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的,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暂不进行实地核查。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商标申请,依请求优先审查办理。对当事人因疫情导致延误专利、商标相关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我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将专利权质押登记办理时限缩短到3至5个工作日。

优化特种设备安全服务。因疫情无法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在自检合格和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完成岗位培训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征求相关检验机构意见,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检验。电梯维保单位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

下步,我们将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对接,及时跟进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