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春荣
近期,商务部、商务厅、市商务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当前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支持外经贸企业平稳发展。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各类展会,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分类别、按不同比例给予支持,重点展会展位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具备境外参展条件的展会,鼓励企业在完善防控预案、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出行参展。对企业受疫情 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但在疫情响应期前已支付且确实无法追回的费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范围、比例给予补贴。
发挥政策性出口信保作用。积极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解决企业出运难、收汇难等迫切问题,我局下发《关于应对当前疫情支持小微企业做好出口收汇风险防控的通知》,加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支持、落实力度,力争对2019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小 微出口企业政策覆盖面超过50%,最大限度降低出口收汇风险,全力稳定出口增长。
加大防疫物资进口贴息支持。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政策,对进出口企业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内进口的医用防护物品、消毒用品、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具体防疫物资名录为商务部重点调度的医用防护物资用品。
引导我市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零售出口“无票免税”等政策,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指导企业及时调整近期贸易促进活动,维持并扩大国际市场客户和销售渠道。
提前拨付外经贸专项资金。一季度前,按照省市部署,联合财政部门将外经贸企业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等部分2020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前拨付给有关企业,确保相关企业早受益。
加大上级业务部门支持外资发展的政策宣传力度,加快推进外资项目落地。对外资项目达到疫情防控条件的抓紧开工。强化前期重点签约项目跟踪力度,加强与境外投资商的沟通,取得外商支持与理解,做好注册等服务工作,争取外资项目早落地。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作用,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投资动向,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和指导。
为企业进出口提供服务,有效降低企业风险。继续宣传上级业务部门、海关、信保的进口便利化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的外贸进出口企业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国际贸易合同,经核实后,按照潍坊市贸促会相关文件规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有效帮助我市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商务局对各级政策进行了汇编,形成了《寿光市商务局应对疫情中央及地方支持性政策汇编》,并通过镇街微信群、公众号等多途径进行发布,各企业可以查询,也可以拨打5105960 进行电话咨询,商务局将全力为企业做好政策解读,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