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卜庆华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交通运输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国家、省市出台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重要意义,也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方案和措施,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对因物流运输等原因导致大宗干散货和油品不能及时疏运的,在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的免费堆存期。

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采取临时延期措施。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防控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疫情防控期间,市交通运输局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待疫情结束后,及时督促有关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及车辆及时延续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制度恢复到原政策制度执行。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未开展车辆年审的道路运输车辆,督促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车辆性能维护,特别要做好涉及车辆灯光、转向、制动、轮胎等安全系统和部件的性能维护,并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辆行驶安全。

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换证采取临时延期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证) 有效期满,但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换证手续的,允许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后45天。其间,不对未按时更换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施处罚。疫情结束45天后,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延续政策自行停止。

港口航运相关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航运企业船舶营运证暂不换证,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首次投入市场的船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营运证。3月1日至6月30日,将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降低20%。加强复工企业指导。实行“一对一”企业复工指导,派驻企业复工指导员,及时将上级相关政策传达到企业,让企业切实享受到上级在财政、税收、用工、用能、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了解企业复产复工困难,尽可能帮助企业解决在复产复工方面遇到的困难,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