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疫情影响 坚决打赢 脱贫攻坚战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扶贫办主任 王光明

切实做好贫困人口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好即时帮扶机制,加强即时帮扶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关注其生活状况,落实相关帮扶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作用,及时发现因疫情影响可能返贫或新致贫的困难群众,即时纳入帮扶台账,即时开展针对性帮扶。疫情防控期间,适当简化即时帮扶认定程序,采取“先帮扶、后认定”等方式,对出现困难的人口,先行开展帮扶,待疫情结束后再完善相关手续。对部分脱贫享受政策户,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涉及“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的危房、饮水等问题,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一对一”指导,推动扶贫产业项目和扶贫车间尽早复工生产,目前,牛头镇扶贫车间已实现复工复产。加快推进2020年度产业扶贫项目,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适当简化项目入库、方案编制、项目审批、公告公示等流程,加快招投标进度,实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实施2020年扶贫项目建设周报告、周例会制度,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确保高效推进,力争9月底前完工。增加农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

多渠道促进贫困人口就业。贯彻落实好就业扶贫各项惠民政策,着力在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增加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对全市 15 个镇街区开展摸底调查,对贫困劳动者的就业意愿需求进行登记,准确掌握农村贫困劳动力储量、年龄结构、就业现状以及岗位要求、就业意向等情况,形成就业需求清单。抓住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车间复工复产的时机,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有序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鼓励并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利用好上级扶贫开发资金,积极开发设置村内公益岗位、扶贫专岗等,妥善安置,实现家门口就业。

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组织对上级认定的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开展摸排,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根据企业带贫成效因素,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生产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最长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我市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扶贫,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统一制定寿光扶贫标识,打造一批扶贫农产品品牌。搭建扶贫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对扶贫产品、扶贫爱心企业进行展销推介,设立一批扶贫专柜,扩大“圣城驿站”“京东寿光扶贫馆”电商平台影响,拓展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开展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超”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拓展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帮助解决好扶贫产业项目产品的销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