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战“疫”和复工复产“输血供氧”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宏雨

自疫情发生以来,省、市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金融服务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做好贷款业务资金接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生产和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金融政策,从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等方面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带来的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发展。根据上级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金融机构强化疫情防控精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是优先满足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需求。对纳入发改、工信等部门名单管理的医用物资生产、物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保障企业,银行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实行优惠利率,合理安排融资期限,最大限度地满足合理资金需求。

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重点项目,对已有授信业务的银行机构与企业对接融资需求情况,制定融资方案;其他银行机构积极争取新增授信支持,在3月底前完成授信审批程序。

三是做好存量贷款业务资金接续工作。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不得增加贷款续作附加条件,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是加大小微企业新增信贷支持。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继续推进首贷培植行动,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健全“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农商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加快总规模 15 亿元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计划的发放工作,鼓励发放信用贷款,充分运用鲁担惠农贷、创业担保等政策,高效、便捷地获得信贷。

五是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对于受疫情影响物流成本增加、原材料紧缺、销售周期延长、防疫物资采购等增加流动资金的企业,银行机构相应增加流动资金贷款;对确需资金支持、资产负债率暂时超标的企业,可酌情降低资产负债率要求,给予一定的缓冲期,先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恢复生产。

六是畅通绿色通道。简化押品评估流程,鼓励线上模式业务续作,缩短业务办理时限。银行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将无还本续贷产品或服务拓展至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七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优先为支持疫情防控的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引导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银行机构通过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

为做好金融政策的落实落地,我市成立了金融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专班,将疫情期间银行机构工作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对政策执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的,给予问责处理。地方金融监管局设立监督电话:5221441,各企业在办理金融业务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可随时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