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疫情防控与 双招双引工作“双胜利”

市投资促进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王立新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双招双引”工作,市投资促进中心不断创新招引方式、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举办远程视频签约仪式3次,10个重点项目实现异地“不见面”集中签约,“双招双引”工作开局良好。

加强投资激励。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按条件,实行3-5年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超过政府前期对项目投入部分全额扶持企业;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10%-15%以上部分的30%-50%奖励企业,奖励资金用于项目再投资;对新设立的总部经济项目,5年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超过政府前期投入部分,给予100%补助,同时对办公用房给予购房(租房)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政府出台引导基金。对符合“四新四化”要求或新兴产业培育需求的新上项目,政府可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或以债权、股权方式投入,政府引导基金可将投资收益的20%让渡给社会资本,全力支持新上项目、配套园区建设等。

强化前置奖励扶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预估项目未来产生的经济和社会贡献,采取招商引资对赌协议方式,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或由政府主导的第三方提供土地、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它生产经营条件等方式进行合作,减轻企业投资压力。

加强社会化招商奖励。对为我市引进重点招商项目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内资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外资项目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6‰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最高可达100万元。通过并购等方式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落户寿光的,根据社会贡献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最高可达200万元。多种举措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双招双引”工作热情。

加强企业招引奖励。企业作为招商主体引进强链、补链、建链项目的,以该企业年度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作为奖励,奖励限额为引进项目形成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半,期限三年,用以激发企业参与“双招双引”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政策兑现。所涉及奖励,均由属地财政承担,奖励资金于政策执行年度的次年一季度内兑现完毕。引荐的投资项目同时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由相关部门会同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兑现相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