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优惠电价政策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国网寿光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郑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电网认真落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制定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及供电服务保障10项举措、应对疫情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12项举措、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项举措。为便于电力客户了解和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现将疫情防控有关电费电价优惠政策解读如下。

阶段性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

2月1日至6月30日,对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电力用户 (含非高耗能行业市场交易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

2月1日至6月30日,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 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 (暂停) 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 (需) 量电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需量超过合同确定值 105%以上部分按实计收电费,暂停执行“超过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的电价政策。

疫情防控项目“三零”服务

对于政府确定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项目的新装、增容用电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共受理高压业扩报装31户,总容量3540千伏安,全部为线上受理,直接答复供电方案,减少人员接触次数。

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电”措施

对国家电网和省政府发文明确的“欠费不停供”政策范围内的电力客户 (中小企业;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部居民客户),严格落实“欠费不停电”措施。对确因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无法按时交纳电费的企业,应履行审核手续并签订缓交协议,明确缓交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对居民客户、已签订缓交协议并按时履约的企业免除缓交期间的电费滞纳金。

如广大电力客户对上述政策有疑问,可拨打 95598 供电服务热线或致电当地供电营业厅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