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政策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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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入境来寿人员服务保障。寿光籍境外人员家庭成员及亲属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申报拟回国日期、航班号、入境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护照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除入院治疗和接受医学观察者外,所有入境来寿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特殊原因不宜集中隔离的,经批准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起采取隔离措施。中转的入境人员除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疑似病例和有发热症状患者就地隔离治疗外,其他人员一律乘飞机抵鲁,不得擅自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2.关于湖北入寿返寿人员服务保障。湖北入寿返寿人员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至少于抵寿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申报人员姓名、入寿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对临时来寿的,由接待单位或留宿宾馆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入寿返寿人员抵达后应立即到集中服务点(欧悦连锁酒店,寿光市文庙东街与自康路交叉路口西30米路南)登记并进行健康检测,自驾人员按提示信息到集中服务点登记并进行健康检测,“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由单位联系统一进行健康检测。持有湖北健康绿码、无可疑症状且检测阴性者,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绿卡(码)后可正常出行。

3.关于人员查验通行。对持有山东健康通行码绿码的省内人员,实行无障碍消费和通行。对来自健康码互认省份、通行码为绿码的来寿返寿人员一律放行,外省人员来寿后须将外省健康通行码转码(申领)为全国防疫信息码或山东健康通行码。对非低风险省份返寿来寿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入境来寿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出院病例、湖北入寿返寿人员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

4.关于村庄、城市小区服务管理。人员进入村庄、小区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二维码登记;不具备扫码条件的,要进行书面信息登记。

5.关于公共交通秩序恢复。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运输服务全面恢复,实行扫二维码登记乘车。

6.关于服务业复工复市。除规定暂停的跨省(区、市)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以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涉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影院放映业务、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全面恢复服务业秩序。各旅游景区、景点,酒店、饭店、饭馆、餐厅(内部食堂)、快餐店、食品摊贩,按规定做好人员分流、保持就餐者适当间隔及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群聚集。

7.关于公共服务恢复。医疗机构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开门诊预约诊疗,科学引导错峰就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历史文化中心、镇街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等逐步有序开放,实行预约登记制。

8.关于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恢复。除继续关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屠宰外,恢复开放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室外摊点等城乡集贸市场经营,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垃圾分类管理及清运。

9.关于各类场所(单位)防控责任落实。各类场所(单位)应认真做好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及时进行健康检测。不得聘用、使用未取得健康通行码的人员。坚持查验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二维码登记,对无健康通行码或拒绝佩戴口罩等人员进行劝阻。

10.关于个人防护。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境外及湖北来寿人员服务保障咨询电话:0536-5292110

市民咨询、投诉和举报热线:0536-5703456

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