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王浩宇)6月2日,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副市长张中山参加。
张中山要求,各镇街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有效措施,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交通、住建、环卫集团、园林集团等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本系统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要强化网格化管理,形成市、镇、村三级责任体系,保证杂草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要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区要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焚烧杂草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效益,提高公众对杂草秸秆禁烧的认识水平和参与程度,公布秸秆焚烧举报电话,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在全市营造“禁烧秸秆、保障空气质量”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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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事关环境空气质量、群众身体健康、交通安全等多个方面。焚烧秸秆能够导致局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急剧下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环境安全。
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我市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或者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进行立案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