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石油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石油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石油树脂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石油树脂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寿光市侯镇大地路以西,联盟路以南,东方宏业南厂区院内;

建设规模:年生产2万吨石油树脂;

项目四置:项目所在厂区西侧为潍坊顺福昌橡塑有限公司,南侧为金源路,东侧为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侧为联盟路;

年操作时数:根据生产工艺以及生产规模要求,本项目实行三班运转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333天。

劳动定员:该项目需劳动人员25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5人,生产工人20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远

联系电话:15165620770

通讯地址:寿光市侯镇工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潍坊润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李桐

联系电话:18660615021

电子信箱:wfrxhbkj@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德润绿城体育馆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本次公众意见表下载位于一次公示内容下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