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艾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74600吨无卤环保阻燃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山东艾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74600吨无卤环保阻燃剂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74600吨无卤环保阻燃剂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艾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丰东路东,联盟路北;
建设规模:年产74600吨无卤环保阻燃剂;
项目四置: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北厂区,南侧为联盟路,西侧为山东联盟磷复肥有限公司,北侧为盐田;
年操作时数:根据项目生产工艺要求和生产特点,车间生产采用二班运作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营天数300天。
劳动定员:该项目需劳动人员33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技术人30人,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272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艾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锡强
联系电话:13553129494
通讯地址:潍坊科技学院 蓝工院20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程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秦琛
联系电话:0536-2262188
邮 箱:526467075@qq.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新昌路330号金茂大厦2号楼2012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本次公众意见表下载位于一次公示内容下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山东艾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