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服务点、隔离点疫情防控明白纸

集中服务点、隔离点疫情防控明白纸

一、设置标准

1、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原则上应相对独立,远离人口密集区。不得在医疗机构设置集中隔离场所。

2、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分区,分为生活区、物质保障供应区和病区等,分区标示要明确。有保证集中隔离人员正常生活的基础设施,应具备通风条件,并能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实施。

3、应当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放含氯消毒剂,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10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按粪、消毒剂比例1:2加入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含氯消毒液,经充分搅拌后,作用2h,消毒处理后再排放。

4、符合建筑和消防安全要求。

二、隔离点管控

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密接者的密接者、国外入寿人员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2、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原则上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消毒明白纸。

4、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应避免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原则上要求集中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用餐由工作人员送入。

5、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统一进行管理确需要出入的,要进行登记。

6、做好日常消毒。消毒时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依次进行。对地面、墙壁、门窗采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再次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消毒情况记入登记表。

7、指导隔离人员保持室内通风。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消毒情况记入登记表。

8、做好体温测量工作。隔离人员每天测温二次并自行做好登记,工作人员每天二次询问隔离人员体温和健康状况,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9、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则立即向市卫健局和疾控中心报告,立即送寿光市人民医院诊治。

10、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及时解除医学观察,并填写《寿光市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最后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11、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中《特种人群个人防护指南》标准防护。

三、隔离点废弃物处置

(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回收和处理

1、每个房间放置二个带盖的垃圾桶,分为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桶,并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将医疗废物消毒后包装扎紧封口,放置于房间门口的医用垃圾桶,作为医疗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消毒后放置于房间门口的生活垃圾桶,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回清理,并进行登记。

2、工作人员一次性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装入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的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3、工作人员在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

(二)厕所及类便处理

厕所每天消毒一次。独立设置的化粪池定期投放含氯消毒剂,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10mg/L。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按粪、消毒剂比例1:2加入有效氯10000m/L-2000mg/L含氯消毒液,经充分搅拌后,作用2h,消毒处理后再排放。

(三)日用物品的处理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使用后用1000mg/L的含氟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四)食饮具的处理

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地面和墙壁等表面的处理

对地面、墙壁、门窗采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再次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