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2月3日,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明确冬春季国内来潍返潍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就冬春季国内来潍返潍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作出要求,内容如下:

一、重点地区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1.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潍返潍。 

2.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潍返潍,如确需出行, 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 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 高风险地区的来潍返潍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按规定进 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4.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下辖区县)的 低风险地区来潍返潍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阴性结果。 

二、非重点地区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5.省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2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来潍返潍, 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6.从省外返回我市农村地区人员,省内市外进口冷链食品 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返回我市农村地区,须持7日内有 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 测,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其他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三、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8.省外来潍返潍人员,须通过“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 主申报系统”(可登陆“爱山东”APP,点击“入鲁返鲁人员自 主申报”),提前向目的地村居、社区报备。 

9.市外来潍返潍人员抵达14天内,流出地疫情风险等级 上升或存在较高疫情传播风险的,按照重点地区防控要求落实 相关防控措施。 

10.农村地区范围主要包含县域(含县级市)和城市建成 区以外的远郊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中心城区的农村地 区具体范围由各区划定。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至2021年3月8日。

 

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