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不褪色 30余载始终如一的人民调解员——记寿光市司法局洛城司法所所长、洛城街道调委会主任孙光诚

短发浓眉,腰背笔挺,脚穿运动鞋,走路快而有力,炯炯有神的眼里闪着军人的果敢与刚毅,他就是寿光市司法局洛城司法所所长、洛城街道调委会主任孙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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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8年从部队退役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余年的时间里,孙光诚始终以军人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自己,用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用公平诚信的利剑,裁断一桩桩纠纷。在他的带领下,洛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他也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成为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面旗帜。

胆识过人

临危不惧力保和谐

“孙光诚这个人有胆识、懂应变,处理问题从不怕麻烦,真正为我们老百姓着想。”与孙光诚打过交道的人对他都有这样一种印象,他不仅有一股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处理问题的柔情,还有一股维护司法公平、社会和谐的正义之气。

一天中午,孙光诚正在家吃午饭,村干部一个电话打来,只见孙光诚二话不说,开上车火速向现场奔去。原来这是一起跨度达四十多年的疑难纠纷,郑某与儿子因种种矛盾,积怨较深。当天双方又发生口角,怨恨交加,拉扯过程中郑某儿媳竟然拿着农药和刀具要和郑某拼命。见此情形,孙光诚顾不得多想,为了保护当事人不被误伤,他立即冲上前,一手夺农药一手夺刀具,结果被割伤了手臂,他顾不得包扎伤口,马上安抚双方。

这个意外事件让孙光诚意识到这起纠纷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接下来的几天,他放下手头的其他事务,从郑某儿媳入手,加快纠纷的处理进程。他从人情、法律和社会责任角度反复对其讲道理,终于说服了郑某儿媳,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免了纠纷的激化升级。

注重方法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时代在变,矛盾在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也要随着变。长年从事基层调解工作的孙光诚深谙此道。除了怀着爱民之心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外,孙光诚还注重对调解工作进行科学研究。

孙光诚极少待在办公室里,他觉得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一定是建立在群众尊重和认可的基础之上的。为此,他进村入户,与百姓干农活、拉家常、侃大山,征求群众的意见。调查过程中,个别不理解的群众也有冷言冷语,甚至恶言相向,但孙光诚反而认为这些群众的意见更为宝贵,越发尊重这些“有意见的人”,他的诚心和耐心最终让群众把他当成了贴心人,有啥想法都愿意跟他说,有啥意见也争先跟他吐露心声。最终,孙光诚通过实际调研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调处办法,并得到了街道党工委的充分肯定并顺利实施。

记挂群众

真情帮扶赢得民心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孙光诚富有同情心,常常用自己的爱心帮扶弱者。刘某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出狱时已经60多岁。本来一贫如洗的家境,面对尚未成家的孩子和80多岁的老母亲,没有收入来源的刘某陷入了生活困境。得知这一情况后,孙光诚迅速向寿光市司法局和街道做了汇报。多方共同努力,为刘某筹集到了3万元扶持款,及时修缮了房屋,解了燃眉之急。又多方奔走求助,为刘某在一处菜市场找到了一份工作,生活算是有了着落。一天刘某带着母亲、儿子来到司法所,见到孙光诚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热泪盈眶,感激地说:“大恩不言谢,你救了我,你救了我全家,没有你,我不知道将会干什么,也不晓得我会在什么地方,是你让我开始了新生活。

”为了帮农民工兄弟讨薪、为了化解陈年纠纷,他爬过几十米的塔吊,冒着大雪三天三夜往返浙江,冒着心脏病的危险从病床上爬起来赶到一触即发的调解现场……有人说,人民调解工作就是“春风化雨”。那么,人民调解员孙光诚就是那一缕百姓心头的春风,唤醒迷途的心灵,守护生命的安宁。(寿光日报记者侯增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