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粮原料生物法50万吨/年琥珀酸及生物基产品PBS产业化项目一期12万吨/年琥珀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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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粮原料生物法50万吨/年琥珀酸及生物基产品PBS产业化项目一期12万吨/年琥珀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非粮原料生物法50万吨/年琥珀酸及生物基产品PBS产业化项目一期12万吨/年琥珀酸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山东兰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04099.29

建设地点:寿光市羊口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环路以南,高新路以西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2300m2,相关工程建筑面积为102404 m2主要建设公用及辅助工程,给排水、电气、通风等,贮运系统包括罐区、仓库与汽车运输等。本项目以淀粉乳为原料,生产规模为44317t/a琥珀酸,6639t/a琥珀酸钠。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琥珀酸装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板框清洗废水、种子罐清洗废水、陶瓷膜清洗废水、超滤膜清洗废水、超滤液浓缩废水、连续离交清洗废水、反渗透废水、反渗透膜清洗废水、除氯清洗废水、反渗透液浓缩废水、纳滤膜清洗废水,其中超滤液浓缩废水、反渗透液浓缩废水、反渗透废水等;

废气:本项目琥珀酸装置营运期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环节主要有:发酵工序产生的发酵废气、超滤液浓缩产生的浓缩废气、琥珀酸钠干燥产生的粉尘废气、反渗透液浓缩产生的浓缩废气以及琥珀酸干燥时产生的干燥废气;污水站恶臭气体;储罐区氨水储罐、盐酸储罐无组织排放的氨气和氯化氢;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噪声等;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板框压滤产生的淀粉渣,板框压滤产生的压滤废渣,琥珀酸钠和琥珀酸干燥废气处理产生的琥珀酸除尘灰,超滤、陶瓷膜过滤、纳滤、反渗透工序产生的废膜,精制脱色工序板框压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连续离交、除氯、中水装置产生的废树脂,化验室和在线监测产生的废液,污水站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垃圾。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琥珀酸装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板框清洗废水、种子罐清洗废水、陶瓷膜清洗废水、超滤膜清洗废水、超滤液浓缩废水、连续离交清洗废水、反渗透废水、反渗透膜清洗废水、除氯清洗废水、反渗透液浓缩废水、纳滤膜清洗废水,其中超滤液浓缩废水、反渗透液浓缩废水、反渗透废水作为回用水回用于各清洗工序,其余清洗废水均进入本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废气:发酵废气经管道通到室外废气处理罐,加稀碱液回收废气中的CO2,吸收效率约70%,吸收的CO2Na2CO3形式作为补偿碳源流加到发酵罐中,未吸收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超滤液浓缩和反渗透液浓缩产生的浓缩废气,经管道通到室外废气处理罐,加稀碱液去除,吸收效率约90%,未吸收乙酸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琥珀酸钠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过滤处理,处理效率为99%,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琥珀酸干燥时产生的干燥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9%,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为90%,废气经15 m高排气筒排放。琥珀酸生产装置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设备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鼓引风机设置设置阻性消声器、隔声罩,机泵类采用隔声罩、基底减震、室内放置进行降噪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影响较小;

固废:板框压滤产生的淀粉渣外卖给寿光市百聚隆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病板框压滤产生的压滤废渣外卖给寿光市羊口镇压迈家庭农场;脱色工序板框压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外卖给寿光市乐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超滤、陶瓷膜过滤、纳滤、反渗透工序产生的废膜和连续离交、除氯、中水装置产生的废树脂外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理;化验室废液和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山东鲁南渤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污水站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寿光网查询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询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兰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系 人: 孙清泉

   话:19963097920

邮寄地址:寿光市羊口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环路以南,高新路以西

   编:262714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编制单位:寿光市华蕴汇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全福元中心A座1010室

联系方式:0536-5228572 朱虎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兰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1922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