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上口镇人民政府 寿光市上口镇农业废弃物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寿光市上口镇人民政府

寿光市上口镇农业废弃物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寿光市上口镇农业废弃物填埋场

建设单位:寿光市上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投资:527.4万

建设地点:寿光市上口镇东北上口村北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约29300m2、填埋深度为5m、总库容150000m3、填埋量15万吨。本项目填埋区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气体导排系统以及雨水导排系统及封场工程。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为农业废弃物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后,垃圾稳定化过程中会产生垃圾渗滤液;

废气:本项目为农业废弃物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后,垃圾稳定化过程中仍有填埋气产生;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渗滤液导排系统泵体运行噪声;

固废:填埋场封场后无人员值守,只作定期巡查和维护,故无固废产生。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为农业废弃物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后,垃圾稳定化过程中会产生垃圾渗滤液,委托环卫部门槽车抽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寿光)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

废气:本项目为农业废弃物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后,垃圾稳定化过程中仍有填埋气产生,在填埋区内设置竖向被动式导气井的方式来进行填埋气导排,填埋气呈无组织排放,填埋区周界NH3、H2S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厂界标准。

噪声:项目封场后噪声源主要为渗滤液收集泵,噪声源数量少且为间歇性运行,主要集中在场地中部,采取减震、安装隔声罩等防治措施,各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填埋场封场后无人员值守,只作定期巡查和维护,故无固废产生。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寿光网查询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询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寿光市上口镇人民政府

系 人: 孙三民

   话:13864636358

邮寄地址:寿光市上口镇东北上口村北

   编:262733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编制单位:寿光市华蕴汇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全福元中心A座1010室

联系方式:0536-5228572 朱虎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寿光市上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922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