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政府召开第十一次常务会议

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听取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部署2021-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压减以及居民小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9月25日,寿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鹏主持召开寿光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听取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部署2021-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压减以及居民小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亲切关怀,是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对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意义重大。会议确定,一要广泛学习宣传。积极组织镇街、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渠道进行大力宣传,切实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形成学法、知法、用法的热潮。二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并依法依规抓好落实。三要严格贯彻落实。坚持把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与落实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个抓”和市委“五张清单”“六知”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切实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会议认为,实施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是持续深化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关键之举,对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价格、信贷、用地、用能、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措施,切实发挥综合评价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作用。二要制定研究其他差别化政策。进一步加强涉工业企业各方面差别化政策探索,突出各类政策执行、奖金奖补、示范创建等方面与“亩产”评价结果挂钩,尤其加强对A类企业正向激励措施的研究制定,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聚集。三要搞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充分利用形成的工业企业指标数据库及企业健康档案,运用大数据深入开展研究分析,特别是对企业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引导企业切实转变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会议指出,制定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总体方案,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会议确定,一是明确能耗煤耗压减任务目标。要以2020年消费总量为基础,进一步明确能耗“双控”、煤耗减压目标,多措并举严控新增,确保能耗总量和“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单位GDP能耗不断下降,坚决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目标。二是全面落实重点任务。要积极实施新一轮企业高水平技术改造,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等新业态,大力推进兰炭替代、淘汰燃煤锅炉、冬季清洁取暖等重点工作,努力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强化全民节能、节电意识,提倡低碳生活,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能、节电氛围,积极打造节能型社会。

会议认为,建设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设施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举措。会议确定,一要明确建设范围。寿光市范围内未建设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设施或建设数量不足的、并符合建设年限规定的居民小区,要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大力推进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使用需求。二要明确政策激励。对建设电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的单位,由寿光市财政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相应建设奖励。同时,鼓励安装电梯内电动车进入预警装置,寿光市财政按照比例进行补贴。三要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和小区物业要充分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宣传平台,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的危害性,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停放和充电,切实预防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发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寿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