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发放“帮困资金”84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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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城街道居民张玉(化名),因患大脑巨型动脉瘤成为二级残疾人,先后花费医疗费用近20万元,且术后需要长期进行康复治疗。为了更好地照顾她,丈夫离职在家,没有了工资收入,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在上学,家庭负担沉重。得知张玉家的困难情况后,民政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走访核实,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慈善救助2.7万余元,又将该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月发放低保金2564元。同时,为张玉办理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月补助297元……一项项救助政策的落实,有效缓解了张玉家里的困难,重新燃起了一家人的生活希望。“感谢党委政府的帮助,帮我们树立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张玉满怀感激地说。

化龙镇居民梁明(化名),因意外导致头部受伤,失去自理能力,前后花掉医药费40多万元。加上梁明的母亲体弱多病,孩子年幼,家庭负担较重。了解到梁明一家的情况后,寿光市民政局、慈善总会送去了临时救助金10000元和慈善急难救助金10000元,帮助一家人解了燃眉之急。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这是许多重疾、重残家庭生活的真实写照。近年来,寿光市把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摆在首位,放在心上,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让更多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5年内,寿光先后8次提高救助标准,今年又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在去年基础上提高10%,目前累计发放8401万元,同时,将67名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投资800万元,委托3家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六助”(助洁、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急)服务;争创为全省特困人员监护试点单位,建立了“五四”监护模式(法定监护、自愿监护、指定监护、公职监护、意定监护等五类监护人;“分散+集中”“监护+照料”“人身+财产”“法定+应急”四种监护方式),为747名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特困人员确定了监护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另外,下拨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241.75万元,由镇街对3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直接进行审批,对情况紧急的困难家庭,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相关情况。创新建立了“七个一”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主动发现困难群众694户,及时救助1046人。同时,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镇街,压缩办理时限,并开展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寿光日报记者 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