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缴纳医保、普通门诊签约报销 这些政策您需要了解

近日,笔者从寿光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2年度的普通门诊签约已开始,寿光市参保职工、居民在定点医院进行门诊签约后,即可在新年度内对门诊就医取药发生的费用,享受一定比例的即时报销。现就“普通门诊的签约与待遇”等相关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普通门诊的签约与待遇:

(1)待遇标准:

参保职工、居民在签约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基金支付范围,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起付标准:职工单次为20元。居民无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职工报销50%。居民50%。

最高限额:一个年度内,职工限额为500元,居民为450元。

(2)签约方式:参保人员自愿选择1家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并在每年签约期与医院签订协议(新生儿可以随时签约),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定点医院。需要改签的,先到原签约医疗机构解约,再到新签约机构办理签约。就诊时,在签约定点医院即时联网结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签约。

1.关注“寿光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自主签约;2.携带身份证到普通门诊定点医院进行签约;3.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柜台进行签约。

(3)签约期:职工签约期、改签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可在参保当月到医保中心办理签约手续。居民签约期、改签期与缴费期保持一致,自次年医疗年度起生效;新生儿参保缴费后,可随时签约,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4)定点的变更:参保人员签约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动的,可申请改签,改签后的门诊待遇从变更次月起享受。

二、普通门诊的异地联网与报销

目前寿光市33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通省内、跨省普通门诊费用异地联网结算业务。已在参保地进行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患者,在寿光市各定点医院门诊就医购药时,现场可以即时进行网络联网报销。寿光市参保人员在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后,在现长期居住地发生的门诊费用也能进行联网即时报销。(寿光日报通讯员 夏玫瑰)

寿光市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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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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