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恢复“四类药品”销售 购买须实名登记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用药需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日前,寿光已恢复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四类药品”的销售。11月21日,记者到城区部分药店就药品恢复上架情况进行了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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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建桥路一家药店看到,止咳、退热等“四类”药品已经全部上架。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相关通知后,公司所有药店的“四类”药品已恢复上架、正常销售。

“冬天气温变化大,上火、感冒比较常见,一次次去医院买药很麻烦,药店恢复‘四类药品’销售的确方便了大伙儿,而且实名登记就能买。”在鸿基花园居住的孙女士告诉记者,购买此类药品时,工作人员都会上前仔细询问患者症状后再帮其购买药品。“购买‘四类’药品还要登记信息。”记者从药店前台登记本看到,凡是进店购买“四类”药品的顾客,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均已做好登记。

“店内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对进入药品销售场所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并劝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现在“四类”药品已上架,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顾客购买“四类”药品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药品名称等。顾客李先生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做这些登记很有必要,不但可以知晓相关药物流向,还可以提醒大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去医院就诊。”

“‘通知’于11月19日下发,同时要求,药品销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双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药品销售场所要保持通风,店员每天早晚各测温一次;工作人员对门把手、柜台、地面等高频接触部位增加消毒频次,并做好卫生消杀记录。”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岳刚告诉记者,下步,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会进一步加大对药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寿光日报记者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