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公安重要提醒】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寿光公安提醒:

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3月29日,寿光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加强巡逻查控,对违反通告规定,拒绝接受流行病调查,故意隐瞒出行轨迹和密切接触史等相关信息,不如实或虚假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信息,逃避防疫查验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坚决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寿光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来寿人员信息申报规定。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之内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人员外出管理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除保障城市运行、蔬菜运销、民生、应急、疫情防控等人员外,其余人员原则上实行居家办公。驻寿的税务、海关、烟草、石油等垂管单位,提倡在寿办公或居家办公,严禁双向流动。

三、严格执行社区(村)管理规定。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镇街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城市社区“一户一证一车一人”进出管理制度,每户每天只进出一次(村参照执行)。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五、严格落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防控措施。坚持“停课不停学”,取消各类中小学线下教学,暂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合理安排线上教学。密切家校联系,每日对师生及家长外出状况进行摸排和健康监测。

六、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管控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之内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一律劝返,不得进入我市;司乘人员行程码带星号的原则劝返,运输各类重点物资确需进入我市的,领取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我市,但须即装即卸,当天离寿。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蔬菜运销和防疫物资绿色通道。全面暂停跨市域长途客车、客运班线(公交)、出租车(网约车)运营。

七、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暂停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农村集市、夜市一律暂停。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遇事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减少人员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八、严格落实全民核酸检测。继续实行全民免费核酸检测,组织居民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居民排队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文明有序排队,自觉维护现场秩序,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要求,压实镇街、部门属地行业监管职责,按要求做好各自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执行物流运输、人员流动等防疫规定。超市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流措施,餐饮场所只提供外卖服务,禁止堂食,进场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健身房、酒吧、网吧等密闭场所暂停运营,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寿光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来源:寿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