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家教大家谈丨做实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氛围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长期以来,家庭美德作为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家庭教育是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复兴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既深刻阐释了家庭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又深刻阐明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家庭教育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家人的溺爱、陪伴的缺失、教育方式的简单粗暴、“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等,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强,内容缺乏创新等。

新形势面临新问题,新问题呼唤新举措。今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家长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同时家庭教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共同发力,形成家庭教育工作合力,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在家庭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长的主体责任和根本任务是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家庭是教育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要时时处处给孩子作榜样,用正确的行动、正确的思想、正确的方法教育引导孩子,以亲子行动、成员互动等家庭生活为载体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家长共同参与孩子成长,尊重差异,平等交流,教育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品行。

在学校层面,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充分发挥好家委会作用,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针对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强化“家校合作共育”能力。

在社会层面,各级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妇联组织应找准“立德树人”的切入点,发挥“联”字优势,做活“家”字文章,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家教、家风中的独特作用,统筹协调社会资源,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渠道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为家庭教育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持。

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繁荣发展。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形成家庭教育工作合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和强大推动力量!

寿光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张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