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宏志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市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责,第一时间梳理了人社部、省人社厅、潍坊人社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返岗复工保驾护航,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
全力保障企业复工达产用工需求。对全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分类对接、精准服务。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2020年2月10日起一个月内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多形式组织线上招聘。充分利用宣传媒介,以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活动,大力推行视频招聘、网上面试、网上签约,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等到我市企业稳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
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在留足24个月以上失业保险待遇正常支付能力前提下,安排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自2020年1月1日起再延长1年,返还标准可按上年末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将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到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放宽到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加快全程网办,通过全国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申报审核,确保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返还资金及时足额返还到位。
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2020年2月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期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扩大青年见习计划规模,提高补贴标准,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期3个月后,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完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积极开发临时防疫公益性岗位,重点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等开展即时就业援助,并对在岗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阶段性延长就业援助政策。2020年1月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期间,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以及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生产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创办企业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