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做好202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我市2021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调整工作从1月5日正式开始,暂定我市2021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为19012元/月,最低为3457元/月。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础。
据了解,本次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共涉及全市5500多家企业,13.65万参保职工。此次暂定标准主要适用于两部分群体:一是企业在岗职工,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 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参保企业应按职工上月应发工资如实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纳 2021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457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暂按 19012元执行。另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为加大服务力度,我们开通了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和窗口自助服务申报,简化优化了办事流程,为参保单位提供了线上线下便捷优质的经办服务,实现了‘零跑腿’、一站式申报办理,提高了经办效率。”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单位可登录“潍坊市人社局”官网,点击查阅“常用服务——单位网上服务入口——通知公告——缴费基数申报”,按照操作说明申报缴费工资,无特殊情况不用再到市政务中心社保大厅办理。同时,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对月缴费工资超出19012元和不足3457元的,统一调整到上下限标准。待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正式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单位此次申报的缴费工资,统一按照新标准进行调差补退,不需要单位重新申报。
“目前,工作人员在保证工作日正常业务的同时,将利用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贴心方式抓紧审核参保企业网上提交的申报业务及增减变化业务,切实保障我市广大职工享有的社会保险权益。”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寿光日报记者 单昱俊 通讯员 于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