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残疾人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一链办理”,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理残疾人证,寿光市残联对2021年残疾鉴定时间统一调整为一周受理,采取每个月第二周集中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残疾鉴定。具体鉴定时间如下:

肢体残疾鉴定:寿光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外科门诊

听力残疾鉴定:寿光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耳鼻喉门诊

视力残疾鉴定:寿光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眼科门诊

言语残疾鉴定:寿光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神经内科门诊

智力残疾鉴定:寿光市中医院门诊楼三楼智力鉴定室

精神残疾鉴定:寿光市精神卫生中心 (北洛精神病医院)

寿光康宁精神病医院(文家)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5293806

寿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