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对秸秆禁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
《通知》指出,10月份以来,全市发现多处秸秆焚烧火情,火点数量和过火面积较往年同期均大幅增加,充分暴露了部分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是减少雾霾天气、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提高秋冬季大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村(社区)主阵地作用,从严落实管控措施,加大巡查的频次,做到“严防死守”“每日必争”“每亩必盯”,坚决预防和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健全责任机制,层层压实管理责任,形成市、县、镇、村四级责任体系,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严防死守、严厉处罚、严格问责,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按照既抓秸秆综合利用又抓秸秆禁烧的原则,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全力做好秸秆禁烧的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要从严从细管控。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创新巡查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先进监控技术的作用,采取高空瞭望、遥感监测、无人机和网格化监管等手段,监测监控焚烧秸秆情况,确保早发现、早处置。要成立禁烧督导组、巡逻队等,加大现场检查、巡查频次,全天候督导巡查。要加大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和铁路两侧、机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林场等禁烧重点区域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秸秆焚烧行为。要全民动员、全体参与、昼夜值守,及时处置焚烧火点。严格落实奖惩机制,根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禁烧工作情况,实行资金奖励或扣缴。
《通知》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直播平台、短信、微博、微信等线上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切实增强群众参与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发现的焚烧现象追踪报道、公开曝光。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通知》强调,通过高空瞭望系统、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并经核查后确认的火点,对所在镇(街)进行黄牌警示;同时有2个及以上镇(街)被黄牌警示的,对该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同步进行黄牌警示;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督办的,对该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进行黄牌警示。对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寿光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