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评选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高新区党工委,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党委,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基层单位文明创建积极性,根据中央和省、市文明委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评选和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复查的范围、标准

(一)省、市、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的评选

1.文明单位的参评对象为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党政群团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城市街道办事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文明村镇的参评对象为镇、农村街道办事处、县级开发区、行政村和农村社区;文明社区的参评对象为民政部门备案确认的城市社区;文明校园的参评对象为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独立的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小学,新申报的文明校园小学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不实行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站所、分局、庭室等),原则上随主管部门参与创建、接受考评,不单独申报。

2.参评上一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需获得下一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称号2年以上;参评潍坊市级文明校园,需获得2020年度县级文明校园称号。未获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称号且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可自愿申报参评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填写申报表,经评选合格的,授予相应类别文明称号。

(二)省、市、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的复查

对所有获得2020年度省、市、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称号的单位(附件1),按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标准条件》(附件3)进行复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等进行末位淘汰。现有全国文明单位、村镇,按规定参加省级文明单位、村镇的年度复查,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于10月31日前将台账上传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动态管理系统(http://wmwoa.sinawf.com/Admin/login.html);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准备电子版考核材料,于11月5日前报文明办邮箱(sgwmdw@163.com)。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均需填写复查表、汇总表,文明镇另需上报资格证明(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标准的村居数量、占全镇村居总量的比例,及具体名单)。

二、评选复查程序

1.申报推荐:各复查、申报单位请严格对照相应标准和《寿光市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创建负面清单》(附件2)进行自查,本次推荐评选不分名额,按程序自愿申报,择优表彰。其中,寿光市直单位直接向文明办申报;镇街单位、村镇、社区由所属镇街党委审核推荐上报;校园由教育部门审核推荐上报;医院由医疗主管单位审核推荐上报;党政隶属关系或属地关系不明确的,可自行向文明办申报。

2.审查验收:文明办汇总申报情况,分别送纪检、政法、公安、应急、环保、信访、信用、消防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人员对申报、复查单位进行集中考评,包括: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动态管理系统考核(潍坊市级以上)材料审核(寿光市级及新参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重点事项和日常创建加减分统计、实地检查等方式。

3.命名表彰:依据考评结果,报经省、潍坊市文明委,保留或撤销复查单位相应级别文明称号;向寿光市委、市政府提出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单,以寿光市文明委名义命名表彰。

三、有关要求

1.填写复查、申报表时,必须使用单位规范全称(与所盖公章相一致)。复查单位名称与2020年度各级表彰时名称不一致的,须注明原单位名称。其中,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整建制更名、没有发生结构变动的,保留原级别文明称号,直接列入复查范围。对因重划、重组、分立、合并等原因改变名称及结构的,注销其荣誉称号,可申报机构变更前最高一级的文明称号,列入新申报单位名单。

2.请各单位务于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4点前,将汇总表(附件4)、复查表、申报表(附件5,复查表、申报表请严格按级别选择,写有“市级”的表格代表潍坊市级,限一张纸)、文明镇资格证明一式2份加盖公章(所有材料A4纸双面打印),并附word电子版一并报文明办(地址:商务小区1号楼334室;联系人:赵明明;联系电话:5190210;文明单位专用邮箱:sgwmdw@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各企业、村、社区由所属镇街负责通知、组织,学校由教体局负责通知、组织,其中省级文明校园评选、复查工作另行通知,医院由卫健局负责通知、组织,银行、保险公司由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通知、组织。

附件:(点击下载)

1.2020年度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名单

2.《寿光市文明单位(校园、村镇、社区)创建负面清单》

3.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标准条件

4.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汇总表

5.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复查、申报表

 

 

寿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