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城街道常治官村的张兴文一家收到了2021年12月份的低保金。“不仅月月按时发钱,街道上、村里还不定期派人来看望照顾,保障了我们的基本生活,我们心里非常感激。”张兴文一家生活得以保障,得益于寿光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对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的提高。
2021年,寿光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列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持续提高。“在兜底保障方面,出资1亿元,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等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在2020年底基础上再提高10%。”寿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寿光市级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镇街成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1012个村(居)全部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816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4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890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7611万元。
“寿光鳏寡孤独中的特困人员,很多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依法确定他们的监护人,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寿光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寿光市特困人员共有3741名,他们当中很多没有直系亲属,没有法定监护人,而确定监护人又面临很多实际问题。为此,寿光市民政局积极向上对接,作为全省特困人员监护试点单位,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对特困人员民事行为能力和监护人进行了全面摸底确认,为特困人员设立“监护人”。
寿光市还开展了“关爱菜农·慈善助医”救助活动,筹资80万元,每年救助100名手术适应症骨关节病困难患者,目前已为22人实施关节置换手术。“圆梦助学”和“牵手孤儿”两项救助活动,分别救助困难高中生、大中专生、研究生36人和孤儿学生28人,发放救助金25.1万元。开展“情暖夕阳”和“慈善助残”两项救助工程,列支资金140万元,分别救助困难老人1107名、困难残疾人352名,还开展了支持养老、特教事业等救助活动,全面扎牢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网。(寿光日报记者桑宏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