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民办幼儿园在目前学前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2021年起,寿光市财政专项安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资金,通过补助资金引导,促使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从而实现公办、民办并举,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寿光市2021年在园幼儿5.46万人,是近年来在园人数最高峰。为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保教质量,全力为民办实事,自2021年9月起,寿光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补助。2021学年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2家,在园幼儿17945人,寿光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突破90%。按照每生每年710元的标准,自2021年9月起,寿光市财政共投入2455万元,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23万元;2022年度预计投入3368万元,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273万元。
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回报举办者、大型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通过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一方面鼓励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有质量的服务;另一方面鼓励新建或增加投入改建普惠性幼儿园,扩充教育资源。财政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持续发展壮大,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使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真正让百姓感到放心、便捷和实惠。
下一步,寿光市将不断完善监管机制,配合教育、物价部门,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收费规范、有据、合理,坚决制止“一方面享受国家补贴,一方面收取高额费用”的不合理行为。(寿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徐春艳 通讯员 王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