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寿光市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工作中,寿光市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力度,在巩固2020年全面提标成果的基础上,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救助保障标准两次提高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816元/月、640元/月;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160元/月、890元/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1540元/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差标准提高到1078元/月,2021年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843万元。
实施困难群众急难救助项目,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建立急难救助与预防返贫衔接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及时上报,做到先行救助到位、快审快批到位、防范返贫到位。提高突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标准,最高由城乡低保标准的6倍提高到12倍。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12152人,住院救助6973人次、门诊救助4850人次,救助金额960.3万元。(寿光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