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融媒讯(通讯员 王成彬)9月1日,国务院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要求,认真学习掌握《条例》规定,10月20日下午,寿光市医保局在局401会议室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专题宣讲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树忠主持宣讲,共5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
黄树忠同志对《条例》的适用范围、经办机构职责、便民利民要求、监督管理举措、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医保经办服务具体事例加以剖析,更加突出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黄树忠同志指出:《条例》既是医保经办业务的“行动指南”,也是医保经办机构的“紧箍咒”,全体医保干部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自学,对《条例》进行研读,从出台的背景意义、医保参保登记和关系转移、经办服务和管理等多方面对标对表,提高业务能力,促进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进一步推动我市医保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
寿光市医保局将不断健全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确保医保经办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轨道上运行,不断提升群众的医保办事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