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融媒讯(记者 孙欣)“检察官不仅要做办好案的‘工匠’,还要努力成为司法检察政策把握运用的‘大家’,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这是寿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曹卫东的工作誓言。从检二十多年,他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始终如一,用严谨的作风、求实的精神、公正的言行履行职责,践行诺言。
心怀群众
做为人民服务的好检察官
1995年进入寿光市人民检察院以来,曹卫东一直在反贪、反渎、批捕、起诉一线办案。他将满腔热情全部倾注于检察工作,成长为一名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检察官。
对于司法办案,曹卫东一直坚持“法律不是冰冷的,检察官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只有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才能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最大的司法善意”的原则。
2006年5月,当时还在寿光市检察院公诉科工作的曹卫东受理了一起纵火案件。他受理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审查,发现该案的被害人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孙某是同村村民,还是邻居。这年,王某经营着肥料商铺,经常会用喇叭播放售卖肥料的广告,影响了邻居孙某休息。时间久了,孙某对王某产生怨恨心理,一气之下就将王某家的柴火垛点了,后来火势蔓延,导致房子被烧坏,损失较大。王某报警后,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将孙某逮捕并向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
为进一步弄清事实,曹卫东到王某家中进行了询问,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询问中得知,王某年近60岁、双目失明,其妻患有精神障碍,大女儿正在读书,小女儿身患残疾,家庭生活拮据,靠售卖肥料维持生活。曹卫东决心帮助这个困难的家庭,给王某一家留下了200元钱。随后的几年里,曹卫东岗位虽然换了一个又一个,但对王家的帮扶始终没有停止。
由于各种原因,王某虽家庭困难,却没有按政策办理低保待遇,曹卫东得知后,积极出面协调,帮助王某一家办理了低保。除此之外,他还帮助王某向残联申请了相关补助。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于王某行动不便,曹卫东就自己开车载着王某进机关、跑部门,尽心尽力。休班时间,曹卫东会经常到王某家去坐坐,跟王某聊天谈心,像亲戚一般来往。每逢节日,他还会带上生活用品,去看望王某一家人,帮其解决部分生活困难。
在曹卫东的帮助下,王某的生意更稳定了,妻子的病情也慢慢好转。后来,王某的大女儿被青岛农业大学录取,小女儿也被卫生学校录取。王某的大女儿去学校报到时,曹卫东带着自己的女儿和同事的女儿,一块送其去学校,并为其送去了1万元学费。
“多亏了曹检察官的帮助,我们家才有了现在的安稳日子。”对于曹卫东的帮助,王某一家人十分感激,逢人就夸他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检察官。
加强学习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工作中,曹卫东始终坚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学习态度,不断加强对法学前沿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练就了一身办案本领。
曹卫东深知,司法办案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谨小慎微、一丝不苟,才能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平时一次庭审、一次讯问、一份文书的制作,哪怕只是一言一行,他都是严格要求。“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犯罪者罚当其罪。”他说,作为一名检察官,不是仅仅就案办案,而是要通过案件的办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地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曹卫东在办案中讲求“司法温度”,既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又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治病救人”,特别是对初犯、偶犯积极教育,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回归社会。
“他办案细致规范,分析论证深入透彻,结论严谨准确。”在同事眼中,曹卫东办案有着追求极致、完美的工匠精神。他曾参与多起在潍坊市有影响的大要案的侦查、批捕、起诉工作,曾获潍坊市检察系统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称号,多次被评为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最美检察官。
“检察工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多普法、多释法,才能让百姓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曹卫东没有满足,更没有停步。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校园平安建设,并担任多所学校法治校长。同时,他自费购买宣讲设备,利用休息日走到群众身边,主动向群众宣讲身边的法律知识,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他的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扬,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会珍惜时代赋予的机遇,珍惜人民检察官的荣誉,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曹卫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