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八面河油田2026年零散调整工程(潍坊区域)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部署55口井,其中油井49口,注水井6口,新建井场2座,依托老井场28座;新建Φ73×5.5mm集油管线3.905km,新建Φ89×6.5mm集油管线1.27km,新建Φ76×5mm集油管线2.115km,新建Φ60×5mm集油管线0.34km,新建DN40掺水管线1.13km,新建DN65注水管线1.7km,新建DN80注水管线0.41km。另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自控、道路等工程。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4.24×104t/a(第2年),最大产液量为29.51×104t/a(第15年)。
现有工程情况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生产设施主要包括油水井、采油设施、油气集输系统、注水系统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现有工程环保手续齐全,不同行政区域设施分别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33566165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惠利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与滨州路交叉口华利国际金融广场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5463542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纸质版至建设单位,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2025年6月23日